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伞兵可以随便打,跳伞飞行员却不能射杀,这是什么道理?

  二战时,空战中有一条约定俗成的规矩:不向跳伞飞行员射击。这条规矩大约成型于一战时期,最开始是在英德空军中形成的。两国飞行员多为贵族出身,作战时很有风度礼仪,甚至连脏话不骂,更别说射击跳伞飞行员了。德国王牌飞行员曼弗雷德·冯·里希特霍芬曾击落80架敌机,结果在一次跳伞中被协约国误杀,协约国还为此举行了隆重的葬礼。

  按理说,飞行员才是空军的主体,一名优秀飞行员的价值远远超过十架战斗机,射杀跳伞飞行员能迅速打垮敌方空军。太平洋战争后期,日军在太平洋上屡战屡败,关键原因不是没有飞机,而是缺少优秀飞行员。二战时期,骑士精神已然式微,但欧洲交战诸国仍然遵从着这个不成文规定。

  之所以不射杀跳伞飞行员,一方面是骑士精神,另一方面是技术、战术和战场环境所致。跳伞飞行员目标极小,速度近乎于零,高速飞行的战斗机并不容易命中,还要付出调整机头、损失速度、降低高度的代价。在你来我往的空战中,放弃战斗去射击跳伞飞行员是得不偿失的,很可能会因此输掉空战。

  其次,空中力量对地面、海面目标威胁越来越大,敌方的轰炸机、对地攻击机是战斗机的主要攻击目标,也是敌方战斗机护航的主要任务。在一场空战中,双方的狗斗往往是针对轰炸机或攻击机展开的,战斗机都不是首要作战目标,何况是失去了武器的跳伞飞行员呢?即便是全歼了敌方的战斗机编队,这场空战也不能算赢。别忘了,在所有空中力量中,轰炸机才是战略级武器。

  最后是飞行员本身的价值。由于作战环境特殊,飞行员都是熟练掌握作战技能和军事情报的中高级军官,对于一个失去飞机的飞行员来说,俘虏比击毙有更高的价值。二战中,交战各国都热衷于俘虏敌方飞行员。即便残暴如日军,在条件允许下也会优先俘获。50年代,我国更是用15名美军飞行员换回了导弹专家钱学森。

  至于伞兵,是一战时期产生的特殊兵种,属于战略级部队。在条件允许下,他们可以携带重武器和技术装备,以师级规模出现在敌人不设防地区,突然发起致命一击,完全可以颠覆整个战局。对于正在跳伞的空降兵,正是半渡而击的好时机,地面部队可以尽情开火,不必留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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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来源:空军之翼 作者:空军之翼 责任编辑:李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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